院内各二级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加快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鼓励我市科研人员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科技战略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增强我市基础研究的国内外影响力和重要科学领域的自主创新实力,自今年起我市将与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共同组织实施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粤深联合基金(以下简称粤深联合基金)。
为做好粤深联合基金申报指南编制工作,市科技创新委现面向全市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企业征集项目建议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部门结合自身优势与特色专业,组织高水平团队(原则上要求负责人与团队成员不存在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限项情况),按照项目建议案(见附件)的格式要求,提出建议案,每部门最多提出1项。学校根据建议案的合理性、科学性与可行性,择优遴选3项报送市科技创新委。市科技创新委将结合建议案提交情况组织论证,形成指南初稿,报送省自然科学基金委。
二、提交项目建议案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周日)上午12:00。各部门将建议案发林晓航OA(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
三、科技厅有关申报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技人员不得参与申报:
(一)申报人在研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达到1项(含)以上的;
(二)申报人负责在研的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自由申请、博士科研启动、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包括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中的自由申请、博士科研启动、博士科研启动纵向协同项目)累计达到2项(含)以上的;
(三)因发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林晓航,89226835
党政办
201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