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二级机构:
现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关于推进女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工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女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条件
1.有女劳模或女职工技术骨干领衔。必须有1名以上具有专业技术特长、实践经验丰富,在本行业、本专业(或工种)、本企业中有一定影响,得到业内认可的女性高技能人才,或获得过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
2.有创新工作团队。有3名以上成员的工作团队,团队成员中60%以上为女职工,已建立并有效运行1年以上,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持续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女职工技术创新参与率达到60%以上。
3.有工作平台。有固定的活动场所、网络交流平台、基本设备设施,并具有一定配套经费,能够保证正常开展创新活动,运作顺畅规范。
4.有技术攻关项目和工作制度。有工作目标、技术攻关项目或课题、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有一套相对完善的活动开展、学习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奖励激励、内部管理等制度,并张贴上墙或网上公布。
5.有创新成果。有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能持续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推动一线女职工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大幅提高,每两年至少有1-2项创新成果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或认定。
二、申报资料
1.广东省女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一式3份及1000字简要事迹材料1份;
2.女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等材料1份;
3.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材料,包括工作室成员的研究项目、创新成果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等材料1份;创新工作室场地、工作制度、创新成果等照片三张(打印则可)。
三、报送时间
请于2019年9月23日(周一)下班前,提交申报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到工会张英处。联系电话:89226389,13631697039(677039)。
附件
1.《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关于推进女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通知》
2.《市委教育工委转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关于推进女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通知》
电子与通信学院分工会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