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24年深圳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分工会、各单位按照通知做好深圳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并将申报材料于5月6日下班前通过OA报送至谢红梅老师。
联系人:谢红梅;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工会
2024年4月29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四期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提升研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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