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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广东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 认定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9 浏览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广东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面向全校征集双师型”教师认定评审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推荐入库;认真履职,公道正派,正确掌握并执行认定政策,能严格按照我厅规定的认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评议工作,遵守评议工作纪律。

2.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工作实践经验,在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3.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高级职称。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将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不再作为推荐入库人选。

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按要求填写《广东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于7月12日前通过OA将推荐表电子版汇总后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发送至秦道强。

     附件:1.广东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专家推荐表

2.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