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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深圳市教育局关于组建大中小学思政课校外兼职讲师团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4-01-23]  来源:

校内各部门、各位老师:
现将《深圳市教育局关于组建大中小学思政课校外兼职讲师团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能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二)了解和熟悉学生特点,有较强的表达能力,能够贴合学生特点开展授课,富有吸引力、号召力和感染力;
    (三)兼职讲师原则上不超过65岁;
    (四)兼职讲师原则上由优秀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专家、社科理论界专家、行业先进模范、英雄人物、大国工匠,以及高校党委书记校(院)长、院(系)党政负责人、名师和专业课骨干教师、日常思想政治教育骨干专家学者等组成:
    (五)有下列任一情形的,不予推荐:
    1.有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情形已查实的人员;
    2.在从事各级各类评审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
    3.受到校级以上行政、纪律处分的,
    4.其他不能或不适合履行讲师职责的。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兼职讲师3-5人。
    三、兼职讲师工作内容、权利和义务
    详见附件1。
    四、申报要求
    由于寒假期间且时间紧急,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老师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于1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通过OA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提交至人力资源处陈淦。学校将根据推荐要求择优推荐。
    具体提交材料:(1)《深圳市大中小学思政课校外兼职讲师申报表》(附件2)word版、个人签字后的扫描PDF版。(2)申报人所获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
    联系人:陈淦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教育局关于组建大中小学思政课校外兼职讲师团的通知
    2.深圳市大中小学思政课校外兼职讲师申报表

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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