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宣讲微视频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宣讲工作走进网络、深入群众,广东省委宣传部现面向全省开展2024年宣讲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拍摄制作一批形式新颖、紧贴现实、精彩生动的宣讲微视频,提升网络宣讲影响力,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二、作品评选
1.奖项设置。本次评选共设置奖项30个,包括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9个、优秀奖12个。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在省级主流媒体网络平台进行展播,并择优向中宣部推荐参评相关表彰项目。
2.推荐名额。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省直相关单位进行前置筛选,择优推荐精品,每个地级以上市推荐作品数量控制在5个以内。我校可向深圳市委教育工委推荐作品数量原则上为1个。
三、作品要求
1.内容及格式要求。宣讲内容应导向鲜明,具有宣讲特色,注重传播效果,以“小切口”讲好“大主题”,让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宣讲员形象端庄,大方得体,表达流畅,举止自如,与视频受众有互动交流感。作品画面、背景音乐应与宣讲内容高度契合,画面丰富,色彩饱满,剪辑得当,字幕与宣讲内容应完全一致,无跳帧等技术问题。作品以MP4格式提交,时长在5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2G,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6:9),码率不低于15M/秒。
2.版权要求。参评作品为2024年创作的原创作品,参评单位拥有作品的版权。参评作品不得剽窃、抄袭,不得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版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
四、视频征集及投票方式
1.本次宣讲微视频征集采用网络投稿与文件寄送相结合的方式。请校内各单位积极动员,7月17日前将作品及参评作品报名表(附件1)、版权使用授权书(附件2) 电子版打包,以部门为单位,以附件的形式,OA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审批同意后,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黄翔宇。相关纸质材料及存储介质,请一并于7月17日前交到致远楼1315办公室。
2.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业评审,经学校党委审批后确定校级推荐作品,并报深圳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最终评审结果由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审定公布。
联系人:黄翔宇
特此通知。
附件:1.参评作品报名表
2.版权使用授权书
党委宣传部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