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将《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征集教育领域先进典型事迹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大力挖掘先进典型,积极推荐。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学校一线教师、教育行政人员、教育辅助人员。
二、征集条件和重点
(一)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真实感人,能够体现深圳教育最高的理念、最高的情怀、最高的水准。
(二)征集重点
1.用情怀打动学生,用理论启发学生,用实践带动学生,打造特色鲜明、学生欢迎的大中小学思政课堂,与时俱进、业绩突出的思政课教师;
2.在教学研究和育人工作中,扎实肯干,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关爱学生、恪尽职守,率先垂范、奋勇担当的教师;
3.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典型教师;
4.坚守边疆和乡村,坚持扶志扶智、助力乡村振兴,具有奉献精神的教师;
5.体育、美育、音乐教育等领域的优秀教师;
6.热爱特殊教育事业,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特殊教育教学规律,最大限度地开发潜能、补偿缺陷,促进学生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社会的特殊教育教师;
7.有突出贡献的职业教育教师;
8.在边疆绽放青春、建功立业的支教教师;
9.致力于攻克“卡脖子”难题的领军人才教师。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请各单位积极推荐,并于8月22日下午16:30之前将事迹材料word版及《先进典型事迹材料征集统计表》通过OA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发送到人力资源处赵含嫣。
(二)事迹材料具体要求
1.标题。要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根据需要,可以设置副标题。
2.内容。要充满真情实感、生动具体,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采用第三人称写法。文字表达要准确简明、条理清楚,篇幅不少于 1000 字。
3.格式。以 WORD 文档报送,使用 A4 纸,标题使用方正小标宋_GBK 二号字体,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体,二级标题使用楷体_GB2312 三号字体,正文使用仿宋_GB2312 三号字体,序数按照“一、”“(一)”“1.”的顺序使用,行间距 28 磅,页边距:上 3.7cm、下 3.5cm、左 2.8cm、右 2.6cm。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征集教育领域先进典型事迹的通知
2.先进典型事迹材料征集统计表
人力资源处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