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二级机构:
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展,具体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数量
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分两类,第一类是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第二类是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每类项目均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个层次。根据文件要求,我校限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的一般项目,申报数量为1项,资助金额为3万元。
二、“强师工程”项目资金要按照《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86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三、项目申请人的同一课题如已得到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区县、市)立项资助,不得重复申报。申请人尚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科研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一律不得申报。按规定予以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未满三年不得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不超过2项。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填写《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OA发送申报书word版本和PDF匿名版本。
3、OA提交《申报一览表》电子版本。
五、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月7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季明,电话:89226690,地点:致远楼403。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2、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申报书
3、申报一览表
4、广东省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86号)
5、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党政办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