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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9-12-19]  来源:

院内各二级机构:

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展,具体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数量

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分两类,第一类是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第二类是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每类项目均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个层次。根据文件要求,我校限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的一般项目,申报数量为1项,资助金额为3万元。

二、“强师工程”项目资金要按照《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86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三、项目申请人的同一课题如已得到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区县、市)立项资助,不得重复申报。申请人尚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科研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一律不得申报。按规定予以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未满三年不得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不超过2项。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填写《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OA发送申报书word版本和PDF匿名版本。

3OA提交《申报一览表》电子版本。

五、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017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季明,电话:89226690,地点:致远楼403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2、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申报书

3、申报一览表

4、广东省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86号)

5、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党政办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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