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经市委宣传部批准,按照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评选表彰的有关要求,现开展我市第九届(2017-201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申报成果必须是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或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研究成果。
各类别评奖要求及提交纸质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并请OA发送电子版本。校内申报截至时间:2019年9月3日。联系人:季明,电话:89226690,地点:致远楼403。
附件:
1、深圳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2、深圳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党政办
2019年7月10日